市紅十字會機關黨支部職權清單
- 發布日期:2019-0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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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黨支部應當認真履行政治領導責任,做好理論武裝和思想政治工作,負責學習、宣傳、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,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支部的決策部署,發揮好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實的重要作用。
2.黨支部討論和決定本單位下列重大問題:
(一)需要向上級黨支部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;
(二)內部機構設置、職責、人員編制等事項;
(三)重大決策、重大項目安排、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;
(四)支部黨員隊伍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;
(五)意識形態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;
(六)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項;
(七)其他應當由黨支部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。
3.黨支部應當貫徹黨管干部原則,按照信念堅定、為民服務、勤政務實、敢于擔當、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,加強干部隊伍建設,加強干部教育培訓,從嚴管理監督干部。
黨支部應當貫徹黨管人才原則,按照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于人才工作重要決策部署,加強人才隊伍建設。
4.黨支部應當加強對本單位統戰工作和工會、共青團、婦聯等群團工作的領導,重視對黨外干部、人才的培養使用,更好團結帶領黨外干部和群眾,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,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交給的任務。
5.黨支部應當認真履行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責任,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,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。黨支部應當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,支持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責任。
6.黨支部應當加強思想政治建設,堅定理想信念,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。嚴肅黨內政治生活,按照規定召開組織生活會,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。嚴格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、密切聯系群眾的各項規定,堅決反對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、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。嚴格遵守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,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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